会员登录 - 用户注册 - 设为首页 - 加入收藏 - 网站地图 国家卫健委: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!

国家卫健委: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

时间:2025-07-10 22:17:14 来源:枯木生花网 作者:热点 阅读:230次

  12月26日,国家冠状更名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公告。卫健委将为新全文如下:

公 告
2022年第7号

  一、新型型冠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。病毒

  二、肺炎经国务院批准,状病自2023年1月8日起,毒感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国家冠状更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、控制措施;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规定的卫健委将为新检疫传染病管理。

  特此公告。新型型冠

国家卫生健康委
2022年12月26日

  来源:国家卫健委官网

声明:转载此文的病毒目的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。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肺炎合法权益,请与本网联系(ldqxnw@163.com),状病我们将及时更正或删除,毒感谢谢!国家冠状更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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